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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国税局全面实行税收执法责任制

1999-05-24 来源:光明日报 志诚 清海 宪忠 迅翎 我有话说

地处苏鲁豫皖四省交界的江苏省沛县国家税务局在依法治税上走出自己的路子,建立健全了税收执法责任制和征管违章双向追究制,干部责任心不断增强,执法水平和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由过去“叫我纳税”,转变成“我要纳税”,出现了“足额交税”,冒雨交税的生动局面。企业纳税申报率已达98%,税务违章处罚率达100%。

有的地方税务干部认为税法是约束纳税人的,税务干部征税工作中出现问题不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一时出现“人情税”、“关系税”。为了把税收执法责任制和征管违章双向追究制落到实处,沛县国税健全了机构,明确了责任,制订了《沛县国家税务局税收执法责任制》、《沛县国家税务局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沛县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公示制度》、《沛县国家税务局执法违法责任制追究制度》等制度。对一些未明确的“盲点”,以及日常执法工作中易出现偏差的“模糊点”,也按照依法行政和征管改革的要求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在充分试点的基础上,税收执法责任制已在全县顺利施行。至今已处罚违章税务人员113人次,处罚金额近10万元。此举还树立了国税干部的良好形象。沛县国家税务局城区分局办税服务厅共设六类十五个窗口,实行征管微机化,大厅环境整洁,便民设施齐全,配有税法宣传触摸屏、IC电话、饮水机、书墨纸张、雨具、针线包等设备和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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